现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《意见》以营造风清气正科研生态为核心目标,紧扣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科研诚信建设最新政策导向,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。内容涵盖科研诚信管理全流程,明确了科研项目申报、实施、成果产出、评审验收、转化应用等各环节的诚信行为规范;重点界定了学术不端行为认定标准,包括数据造假、成果剽窃、不当署名等常见问题的处置原则;同时完善了科研诚信教育、监督预警、失信惩戒与修复等配套机制,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全面指引。
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,将《意见》学习纳入科研工作重要内容:一是深入领会核心要求,准确把握科研诚信行为边界,将诚信理念融入科研活动各环节;二是强化自我约束,在项目申报、论文发表、成果报奖等工作中严格恪守诚信准则,主动防范学术风险;三是各科研团队负责人需牵头组织团队集中学习,做好诚信建设传帮带,共同筑牢科研诚信防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