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落实国家科技活动管理要求,强化科研纪律约束,保障我校科技活动规范有序开展,现将《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》(科学技术部令第 19 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。
《规定》作为科技部颁布的部门规章,明确了科技活动全链条违规行为界定标准,涵盖项目申报、实施、验收,经费使用,成果管理,评审评估等环节的造假、截留经费、学术不端等 10 大类违规情形,同时规范了调查处理程序与惩戒措施,是科技活动监管的重要制度依据。
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,结合科研工作实际逐条研读《规定》;严格遵守科技活动纪律,将规范要求融入科研全流程;负责人牵头组织团队集中学习,强化全员合规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