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对高校科研行为的规范要求,强化科研过程管理,防范科研风险,营造严谨诚信的科研环境,现将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》(教监〔2012〕6 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遵照执行。
《意见》作为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重要指导性文件,围绕科研活动全链条管理,明确了核心要求:一是规范科研项目申报、实施、验收等环节流程,严禁弄虚作假、虚报冒领等行为;二是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监管,明确经费开支范围与标准,杜绝截留、挪用、挤占科研经费等违规情形;三是强化科研成果管理,规范成果署名、转化应用及知识产权保护,遏制学术不端行为;四是明确高校及科研人员的责任义务,建立健全科研行为监督与问责机制,为高校科研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了重要遵循。
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,将《意见》学习融入日常科研工作:一是深入研读条款内容,准确把握科研行为规范的核心要求与边界,增强合规意识;二是在科研项目管理、经费使用、成果产出等全流程严格恪守制度规定,主动防范违规风险;三是科研团队负责人牵头组织团队集中学习研讨,强化全员规范科研的自觉性,共同维护学校科研工作的严肃性与声誉。